C. 布拉西斯以为,芭蕾中的任何一个民间舞蹈均可称为“性格舞蹈”,这一概念不断沿用至今。19世纪中叶,编导A.圣-莱昂 在本人的作品中,以性格舞蹈作为重要的表现手腕,如《神驼马》等。他用民族民间舞蹈的一两个根本动作为根底,与古典芭蕾的舞步和生活动作分离,编出新的性格舞蹈语汇,发明出带有民族作风的扮演性舞蹈。
M. 珀蒂帕等人在本人所编导的许多部舞剧中都大量运用了颜色丰厚的性格舞蹈。20世纪的M.M. 福金不同意圣-莱昂和珀蒂帕的作法,他主张性格舞蹈要忠实于民间,又要契合舞台 F.艾尔斯勒扮演的卡丘查舞规范,他编导的以西班牙民间舞蹈“霍塔”为主的《阿拉贡的霍塔》、《伊戈尔王子》中的波洛维克人之舞等,对性格舞蹈的形象性和情节作了新的探究,发明出感人至深的形象博得盛誉,对后世影响深远。